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开展弘扬清廉家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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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1

民综党字〔2022〕25号

 

各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引导党员从业人员清白做人、勤俭持家、干净做事、廉洁从业,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搞好有关中央巡视及反馈问题整改,结合部管社会组织实际,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决定开展弘扬清廉家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基础上,面向广大党员从业人员重点开展弘扬清廉家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从业人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学习社会组织领域先进典型的光辉事迹,传承和发扬社会组织优良传统作风,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强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树立良好家风做起,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社会组织工作的笃定与坚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清廉家风主题学习。结合全国妇联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学习对党忠诚、无私奉献、崇德治家、廉洁齐家的清廉家风典型,让广大党员从业人员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激励党员从业人员厚植家国情怀、弘扬优良家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毅前行。

(二)举办一场清廉家风故事分享会。以弘扬清廉家风为主题,广泛开展家风故事分享会,立体化、细节化讲述革命前辈的廉洁事迹以及新时代楷模、身边榜样的清廉家风故事,通过榜样示范引领、文化熏陶感染,引导广大党员从业人员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在思想共振、心灵共鸣中凝聚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斗志,把廉洁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中,以清廉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做廉洁文化的传承者、守护者、倡导者。

(三)征集一批清廉家风文化作品。在开展主题活动、选树宣传典型的过程中,征集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旨在传播清廉家风故事、弘扬清廉家风文化的书法绘画、音频视频等原创作品和宣传品,充分运用多种传播平台,大力倡扬廉洁文化,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开展一系列清廉家风建设活动。各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以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组织党员从业人员学习革命前辈、时代楷模家风事迹,增强培育优良家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运用好红色遗址、革命文物和纪念设施等各类红色资源,以及家风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清廉家风建设主题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让广大党员从业人员感受优良家风魅力,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三、活动安排

(一)8月—9月。各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以党建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四个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于9月中旬前报送征集筛选的优秀书法绘画、音频视频宣传品(bmp、jpg、png、mp4、mov格式,视频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每个作品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二)9月—12月。上下联动集中开展宣传宣讲,在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平台等媒体展示清廉家风故事,总结宣传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果,充分展现党员从业人员修身齐家、团结奋进的良好风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党建工作站和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此活动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做好“四个服务”的生动实践,作为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党建工作站和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抓住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家庭典型事迹和活动开展成效,充分展示党员从业人员立足岗位作贡献、踔厉奋发新征程的精神面貌,大力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在社会组织营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党建工作站和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策划活动,积极探索有效载体和形式,突出思想内涵,融入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道德建设要求,让党员从业人员在活动中温润心灵、涵养情怀、厚植信仰。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各党建工作站和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弘扬清廉家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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